关于贯彻落实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
各省辖市建设局(建委)、建工局,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: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,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,认真贯彻落实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中的监理安全责任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认真开展《条例》的学习、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《条例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学习工作;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《条例》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;要针对不同的对象,开展《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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